日前,读者老吴致电本报,随着乡村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年协会的重要性也不断增强。其想通过报社了解,成立老年协会需要哪些条件呢? 据老吴介绍,他是一名退休干部,目前已在老家农村生活。而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同志的余热,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引导健康向上的村风民俗,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成立老协会。“老年人的知识、智慧和经验是一笔财富。”老吴说,如果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那将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也有利于维护乡村稳定、促进乡村和谐,“请问,成立老年协会需要注册资金吗?要到哪儿登记呢……” 就此,市民政局回复:“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社区社会组织在会员数量(社会团体有2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1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20个)、注册资金(社会团体活动资金不得低于2000元、民办非企业单位有5000元以上的开办资金)、专兼职人员等方面降低门槛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县(区)民政局直接进行登记,不必执行筹备期;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但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备案,按季度向当地县(区)民政部门报送备案情况,并负责对辖区内备案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辖区内备案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