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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为秀屿区南日镇的小孩,想在城厢区上一年级是否得办暂住证
城厢区教育局:南日镇的不需要办暂住证
【发布日期:2017-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近日,有市民来电向本报咨询:“我是秀屿区南日镇人,为了方便上班,平常和家人租住在城厢区。今秋,我们想让小孩在城厢区上一年级,需要办暂住证吗?另外,要提供哪些证件呢?能上网查相关信息吗?”
       就此,城厢区教育局回复:“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对象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南日镇的不需要办暂住证。今年秋季适龄儿童要在城厢区小学一年级,孩子的父或母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满一年的租房合同。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另据介绍,市民可以关注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公众号进行详细了解,也可以登陆莆田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ptjy.com/或城厢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ptcxjy.gov.cn/html/中招考栏目查看《城厢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还可以致电269462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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