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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本人在城厢区企业单位上班,缴纳了职工生育险,已满一年,现刚怀孕不久。咨询一下,生育险要什么时候提交申报材料?如何报销?
  市财政局: 莆田市职工生育符合我省和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报销先由医生填写《莆田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然后带上社会保障卡、《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复印件1份(乡镇、街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或《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1份到所属医保中心登记,登记后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的医保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具体经办事项请咨询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生育保险科,电话:0594-2699221。
  市民来电:我在城厢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请问购房立户要提供哪些材料?在立户后,如何为刚出生的孩子办理户口?
  城厢公安分局 :购房立户需要:迁移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土地证、门牌证,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立户后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小孩出生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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