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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五举措突出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发布日期:2017-07-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刚 吴文春】

 

  4月份以来,秀屿食药监分局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区)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农村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000余户(次),检查各类批发、农贸市场14个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户650余户次,立案22起。
  一是突出整治城乡结合地带 “三小”业态,切实提升城区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对城区周边镇、村开展拉网式检查,逐户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制假售假、制劣售劣等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到不产、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是突出整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切实提升生产经营者自律能力。以农村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场所,以食用油、蔬菜水产、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经营者进行清查,审核其主体资格,对无证经营的予以催办取证,监督市场开办者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是突出整治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切实提升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满意程度。以农村校园周边小作坊、小餐饮为重点业态,检查经营环境、经营条件、进货渠道、索证索票等事项,严查不合格儿童食品。
  四是突出整治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成分配料表、无中文标签等“五无”食品进行检查和清理,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等违法案件。
  五是突出整治“两超一非”行为,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大力查处和打击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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