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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
  我原来的同事现在外省上班,其想把原来在莆田交的公积金转移过去,而外省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他开具了公积金转移接收函。请问,他人不在我市,我可以帮他办理吗?需要哪些材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规范全国跨设区城市工作调动、离职再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目前已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向转入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管理部,无需到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若您还有其他方面疑问,请拨打本中心咨询电话0594-2222168、0594-2212229,或登录本中心网站(www.pt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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