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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原来在一家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现已离职,都已经过了两个月,该公司现还没找到接任的财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肯为我解除与原单位的关联,请问,我该怎么办?
  市国税局:根据《关于明确实名办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征管科技处承办)》的规定:“ 七、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如果因离职等原因需要解除与原单位关联的,可通过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实体办税大厅办理该离职人员实名信息“禁用”或“删除”。” 因此,您可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进行实名信息的“禁用”或“删除”。但是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还是要由对应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市民来电:未成年人更改姓名要准备哪些材料?父母亲是否要共同前往派出所签字呢?
  公安机关:父母亲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父母亲需持申请书两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并在户籍民警的见证下申请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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