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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开发票有公司名称+纳税号,现在很多加油站还用通用机打发票,还没换成增值税普通发票,旧版发票没有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请问这种情况还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吗?
  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文件规定为索取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加油取得的通用机打发票没有税号栏次,可暂不填写。
  读者来电:我在莆田市区一公司上班,请问办理居住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安机关: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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