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常有市民在东圳水库游泳 “大水缸” 怎能成市民游泳池
水利部门: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违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发布日期:2017-08-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高温天气,一些市民选择在东圳水库游泳,不但污染了我市市民赖以生存的“大水缸”,还增加了溺水伤亡的危险系数。 近日,热心市民吴先生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上述问题。据吴先生介绍,东圳水库因为水质清澈、风景优美,每年盛夏都有一些市民过来游泳,对水源保护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而且,水库的水比较深,有的地方深达十几二十多米,水面与水底温差较大,游泳者进入水中极易抽筋;另外,水库底地形复杂,深浅不一,容易造成水流湍急且易形成涡流,游泳者极易被水流卷走。因此,希望有关门加强管理,确保水库饮用水源安全放心,也希望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切勿在水库游泳,以免发生悲剧。 近日下午6时许,记者从城常公路来到东圳水库常太南川段,只见几名男子正在做着热身活动,准备下水游个痛快。而另外几名市民带着家人或朋友,把车停在水库旁边,携带着游泳设备走向水库。而在水库边出现不少塑料袋、饮料瓶、烟头等垃圾。其中一名刚从水库上来的男子告诉记者:“水库的水的确比较深,因为水深,水草等植物也较少,水质清凉干净,所以吸引大家来这儿游泳。” 据当地村民介绍,这几天由于气温不断攀升,一些市民为了避暑开始来水库游泳消暑。而东圳水库是我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就像是市民自己的大水缸,这样在自己的水缸内游泳确实不妥。“游泳的高峰期,会带来饮用水源污染和人员溺水的隐患。”一村民对记者说,水库的水下地形复杂,没有专业救生人员和安全设施,非常容易发生溺水事故。 就此,水利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东圳水库是莆田市区及东南沿海地区150万城乡居民的“大水缸”,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另外,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罚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水利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东圳水库为饮用水源,为城乡人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对该区域的水质及水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希望市民不要前往水库及上游进行垂钓游泳,共同保护好“大水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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