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秀屿开展《福建省食安法条例》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刚】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在即,秀屿食药监分局认真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张贴海报标语,制造声势。在学校、大型超市、餐饮的宣传栏上张贴海报,利用LED昼夜滚动显示食药知识,通过文字形式,让我区群众关注食品安全、知晓《条例》。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宣传。一方面利用全体干部会议,加深基层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增强监管责任感和用法熟练感;另一方面通过召开食品从业者培训会,向食品从业者讲解新规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等,引导其知法守法懂法。
  三是结合创城检查,加深印象。时至全国文明城市中央文明委来莆验收前夕,该局结合创城检查,深入业主中,边监督指导边讲解省食安法条例,进一步加强业主法律意识,使其树立良好的诚信道德。
  截至目前,该局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堂3次,专题培训1次,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发出新食安法条例宣传资料200余份,入户宣传100余次。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把实干责任担当写在中国式现代化莆田实践中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昨开幕
  • 守初心 担使命 携起手 齐奋进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昨开幕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