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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陈某与李某一年前离婚了,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李某,父亲陈某每月给付抚养费元。离婚后,李某不但不让陈某看望孩子,而且也不让孩子的奶奶看望孩子。请问,孩子的父母离婚,孩子的奶奶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律师:“《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陈某是孩子的父亲,李某不能剥夺父亲对孩子的探望权。
  婚姻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但是探望权是一种基于血缘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权利,老人毕竟与孩子有血缘关系。老人探望孩子,从伦理道德角度来说是人之常情,只要在探望时不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妨碍抚养子女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就可以探望孩子。
  市民来电:家庭分户需要哪些条件?分户时,户口本上所有成员是否都要到场?
  公安机关: 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9号),第二十条 家庭户内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分户: (一)结婚且仍在本地址居住的; (二)取得立户房屋部分产权或者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使用权的。 分户时,原户内的下列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一)夫妻; (二)未取得立户房屋部分产权或者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使用权的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综上,1、只要子女结婚且仍在本地址居住的,即可分户,没有子女数量限制。2、父母必须和未婚子女一户,且夫妻不得拆分。3、办理分户业务时,材料齐全,户内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办理,无需户口本上所有成员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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