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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常拖地板致出租房地板损坏 房东要求赔偿引争议
律师:双方应按照租赁合约行事
【发布日期:2017-11-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房东发现主卧室的部分实木地板,因浸泡出现裂缝翻翘。为此,房东要求房客赔偿,然而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
  近日,市民郑女士来电向本报反映上述问题。据郑女士介绍,去年10月下旬,她将才装修不久的一套新房出租给陈女士,家具家电全是崭新的。当时,她们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陈女士应妥善保管好房屋内的设施及财产,若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而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陈女士付给了郑女士2300元的租房押金,双方约定待合同期满时,郑女士在收回出租房屋时查验后再退还押金。
  今年10月下旬,郑女士接到陈女士电话,称合同即将到期,她准备搬离出租房,并要求郑女士退还租房押金。而在收回出租房屋时,郑女士发现主卧室的部分地板出现裂缝翻翘。“主卧室临近门口的地板出现损坏,肯定是使用不当引起的,当我提出要租户承担损失时,却遭到拒绝。”郑女士说,陈女士称是主卧室的地板存在质量问题才出现裂缝翻翘,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次卧室的地板也是同一品牌的,也是同一师傅同一天铺的,如果是质量问题,为什么次卧室的地板完好无损呢?”
  接诉后,记者来到郑女士家位于荔园北路的新房里。只见主卧门口的部分地板的确出现裂缝翻翘,而隔壁的次卧地板则崭新发亮。“陈女士说她和朋友合租我的房子,但合同是她与我签的。平常她们各自负责拖自己房间的地板。”郑女士告诉记者,除去支付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外,陈女士只有六七百元的押金在她手上,如果她不愿意扣除押金作为地板破损赔偿的话,那么其要求对方雇人进行维修恢复地板原状。而陈女士不愿意承担责任,还说她朋友比较懒惰,平常不拖地板因此完好无损,而她爱干净,经常拖地板才导致这样。“要是拖把拧干后进行拖地,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损坏了,这也说明是她不好好维护引起的。”
  为此,记者与陈女士取得联系。“我经常拖地板,拖把是没有拧干,但我不是故意的,因此不用承担责任。”陈女士说道。当记者问及陈女士所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否就相关问题进行约定时,她表示其愿意与郑女士就地板损坏赔偿一事进行协商,“房东自己可以去找师傅维修,费用多少到时候我承担就是了。”
  针对此事,一郑姓律师表示,租房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房东和租房者在订立合约时,要做到透明严格,双方应按照合约行事。如果在房屋出租期间,租房者破坏屋内的设备,房东能够从押金里扣除一部分钱作为破损设备的赔偿。屋内设备破损严重,超出押金范围,双方协商未果,房东能够依据房客的身份证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房东在收回出租房屋时应认真查验后再退还押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用要的损失。而租客也应该像爱惜自己房子一样,维护好房东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及设备, 这不仅是法律责任,还有道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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