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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可否作为辞职凭证
【发布日期:2017-1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信息化时代,人们之间用微信联系已是一种普遍现象,那么一旦发生纠纷,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凭证呢?近日,市民小蔡来电向本报咨询:其在微信里向老板提出辞职,对方回复表示答应。但她还是很不放心,因为不知道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辞职证据。
  小蔡是市区一家服装店的导购员,11月上旬,她通过微信向该店老板提出辞职,对方回复予以准许,并表示小蔡必须在一个月后才能离职。“虽然老板答应了,但我心里还是有疑惑的。”小蔡说:“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辞职凭证?辞职申请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才可以?”
  就此,一郑姓律师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劳动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口头通知的缺点显然易见。双方没有有效的途径来保存这个通知,一旦发生争议,就会面临难以查清事实的窘境。当然,信息化时代,并非只有纸张才是书面形式。只要是可以重现的文字形式的辞职申请,都可以作为书面形式而得到认可。比如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等等。但是,这并非说所有书面形式都是推荐使用的。因为法律上提出书面通知的要求,目的在于尽可能得减少双方的矛盾争议。有些书面形式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容易使得这份证据效力变得弱小。
  另据介绍,比如微信,微信的消息虽然不能够修改,但是在实践上,如果一方否认微信所有人身份的话,这将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确定这个微信账号归属于谁。这显然不如直接在纸上签字的效力来得清楚。所以,建议提问者采取书面辞职信的方式,确定自己提出辞职的事实,以免未来因此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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