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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摔伤腿 雇主房主均担责
经协商,房东支付了医疗费
【发布日期:2017-12-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周晓露】
“经过协商,房东也付给我医疗费。”近日,来自江西的张先生高兴地向本报反馈上述问题。
  日前,本报的《  装修房子摔伤腿 雇主房主均担责》一文,报道了张先生的老乡李某承揽了秀屿区一幢民房的装修工程,之后,李某雇佣张先生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张先生不小心从脚手架上跌落下来,造成左腿骨折。就赔偿问题,但张先生和李某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且,该民房的房东对于自己是否应该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也产生了意见分歧。
  据张先生介绍,经过了解,该房东才明白自己作为发包方,应该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而不是个人李某,其具有过错,应当与雇主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经过协商,该房东支付给他4000元作为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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