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可否用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前不久,有市民来电向本报咨询:“房贷商业贷可以用公积金还吗?如果可以,要如何办理呢?提供哪些材料……” 就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商业性住房贷款不能办理“逐年冲还贷”业务。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须正常偿还住房按揭(抵押)贷款满12个月后,贷款结清前,职工及配偶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取公积金余额。 据介绍,办理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如首次提取,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单或还款银行卡(存折)明细(盖贷款银行的业务章)、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储蓄银行卡;购房合同及发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房借款合同为复印件(加盖银行的业务章)或省内其他地市的住房贷款,必须另提供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盖银行业务章或经办人私章)。 另据悉,产权共有人提取金额不超过截止提取当日的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次年提取时,提供还款明细单或还款银行卡(存折)明细(盖贷款银行的业务章)、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储蓄银行卡。产权共有人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当日与上次提取时点之间的还贷本息金额。若市民还有其他方面疑问,请拨打本中心咨询电话2222168或归集科02212229,或登录本中心网站详询(www.ptgjj.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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