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让市民的出行选择更加丰富,也因收费低,颇受市场欢迎。但也有不少市民就其合法性提出质疑。日前,有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咨询:“滴滴顺风车司机需考取网约车资格证吗?滴滴顺风车车辆是否有准入条件?顺风车是属于营运性质吗?如何界定顺风车……” 就此,市运管处回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1 号)明确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据介绍,顺风车和网约车经营不属于同一个范畴,顺风车车主不需要考取网约车资格证,对车辆也没有准入要求,顺风车合乘不属于营运性质,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另据悉,交通运输部明确表示鼓励支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共享经济即“拼车”、“顺风车”的合理发展。但受到鼓励的合乘需要满足:仅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分摊的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否则将视同为非法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