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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读者来电:我准备在福州按揭付款买车,可否在莆田申报牌照?
  市交警支队:根据《关于新车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排放标准有关工作的通告》莆环保[2016]241号文件规定: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符合以上文件规定并在莆田市缴纳购置税的新车,可以在莆田登记上牌。
  市民来电:我们几兄弟都已成家,现在准备分户,请问户口本分户需要哪些条件?
  市公安局: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闽公综〔2014〕447号),第十五条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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