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及省市局通知,秀屿食药监局分局对食药总局公告中涉及的35批次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进行核查。上述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该局在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时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配合供应商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假冒的产品,依法将线索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大型商超、专卖店等化妆品经营密集场所15家次。暂未发现企业有销售国家总局公告中的相关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