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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 擅自建房
截至本文发稿前,北高村该处未经审批而建的圈梁地基已覆盖上泥土,并植上树木
【发布日期:2018-0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前不久,家住北高镇北高村的一村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在北高岱峰中学的围墙外,有人未经批准,擅自建房,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接诉后,记者来到实地看到,在一条村道旁,一处面积约三四百平方米的圈梁地基赫然在目。且地基上已浇筑上水泥并固定了钢筋,钢筋旁还设置了塑料管道。此时,有一男子正挥着锄头在整理地基。
  附近几位村民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村民生活质量逐年提高,希望建设新房的村民也越来越多。村民建设新房是件好事,但一定要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才能动工。对于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有关部门应予以严肃查处,否则可能引来村民竞相效仿,刮起一轮未批先建的歪风。
  “这里原来是田园,前些天,当地一户村民没有经过审批就这么大张旗鼓地在此挖地建房。”在采访中,村民们表示,如果这种无审批建房行为没有得到查处,将大大助长村里的抢建、滥建之风。而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应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据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且即使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情形下,也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建房。不经审批擅自建房的行为,就是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行为,建的房子就是违法建筑。而未经审批擅自建房要承担随时面临着被拆除的巨大风险,也要承担不能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手续等不利后果。
  就此,北高镇人民政府回复:“接到群众反映后,经核实为北高镇北高村吴吴某在此违章搭建,已通知其停建,目前该户无继续施工。”
  截至发稿前,记者获悉,未经审批而建的圈梁地基已覆盖上泥土,并种植了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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