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秀屿区东庄食药监所以2018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评年为契机,为做好春节、元宵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东庄镇、月塘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组织辖区9个大中型生鲜超市主要负责人举行春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签诺会。 会上,东庄食药监所负责人首先布置2018年春节、元宵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商场超市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商场、超市做好节日期间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工作,尤其做好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冷冻食品、乳制品、米面制品、民俗食品、蜜饯、炒货、婴幼儿配方乳品、进口食品重点品种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严禁经营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检测不合格、三无食品等,切实维护节日食品消费安全。随后东庄食药监所负责人与9个大中型生鲜超市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承诺书和约谈记录表。 春节将至,东庄食药监所持续加强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2批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1家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指导办理食品经营许可6户次,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