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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食药监分局开展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利钦】
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推进化妆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涵江食药监分局以创造良好的化妆品经营与消费环境、孵育优秀的经营企业,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目标,按照六个“统一”为标准,加强辖区内经营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一是统一管理制度,分别从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索证索票、不合格品管理等方面着手,让监管有制可循;二是统一台账管理,从账、票、货是否相符为着眼点,确保购销信息的完整及可追溯性;三是统一档案管理,及时收集产品及供货者的合格资质证明,做好“一品一档”的规范管理;四是统一区域标识,非化妆品专营店内须设置经营专区,且显着位置要设置标示牌;五是统一诚信公示,店内醒目区域须张贴“经营承诺书”、“消费提示”等诚信标识;六是统一监督电话,须将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专线12331公示于醒目位置,便于消费者的咨询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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