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早有规定不再强制婚检吗?可今天我和男朋友来到民政局准备办理结婚证,却被告知要应先婚检,然后才能办证……”不久前,市民小吴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上述问题。 小吴和男朋友都在外地上班。不久前,为了办理结婚证,他们特地向单位请假返回莆田。当他们各自持着户口本和身份证来到城厢区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时,该局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在结婚登记以前,必须进行婚前检查,在登记时,应当出具指定的婚前检查医疗机构的婚前检查证明。这让小吴和男朋友一下子蒙了:“我们查询过,民政部门只能建议当事人婚检,但是否婚检决定权在当事人。为什么现在要强调婚前体检呢?” 在采访中,小吴对记者说,她和男朋友只请了两天的假,本想办好结婚登记手续就前往外地上班,现无法如期返回。而据其了解,依据现在的《婚姻管理条例》,对婚检的强制要求已经取消了,其只是一种自主选择的形式,“结婚是人生大事,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可婚检要进行抽血等,明天一早就得去医院检查,结果还得等几天出来,这样不仅麻烦还耽误时间,为什么不能实行自愿婚检的方式……” 日前上午,记者走访城厢区民政局。只见服务窗口前有几名青年男女正在申请结婚登记。“我以为男女双方只要把户口本和身份证带来就行了,可还得先婚检。”来自华亭的张小姐对记者说,由于她和男朋友还没有进行婚检,当日无法办理结婚证。“不过这样也好,刚才工作人员说了,现在婚前婚检是免费的,在这里可以领取免费婚检单,我们只要持单去婚检就行了,这样也可以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就此,城厢区民政局回复:婚前检查是一次严肃认真的社会卫生保健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婚前通过全面系统的身体检查,可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科学的了解,也可以发现是否患有不适宜立即结婚的疾病,如急性肝炎、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和其它较严重的病等,若患有以上疾病可待身体痊愈后再结婚。而且,婚前检查对男女青年的健康、婚后优生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削减遗传性疾病,削减把生理缺陷和不健康因素传给后代的关键,是实现后代优生的重要措施。所以,倡导预备结婚成亲的男女双方为了自己及后代的健康、婚后的幸福,积极接受婚检。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我市婚检率要达到百分百的目标,要求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办理再婚、复婚登记和补办结婚证件,能提供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不适合生育条件证明的除外)用于存档。 另据介绍,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员开展科学婚检宣传工作的能力,自觉把婚检宣传引导作为本职工作内容加以认真落实。同时,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综合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婚姻登记和科学婚检宣传工作规范健康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