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荔城法院西天尾法庭通过努力,利用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在2010年6月11日5时55分许,肇事客车系莆田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陈某个人承包莆田江口路线的车辆,肇事货车系庄某新个人营运工地土方车辆,因双方均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造成相撞,受伤的7名乘客均是赶早上班的打工族,其中4名系外地农民工。由于受伤人数较多,且有外来打工者,属于弱势群体。虽然伤者经治疗后出院,但医疗费等各项赔偿费用不能得到肇事方的及时支付,所以受害者及其亲属到达法庭时情绪激动。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肇事方过分依赖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理赔程序需要过程,其经办人员也知道调解难度大,而不愿意积极配合法庭主持调解,整个理赔案件难度很大。 在法庭案多人少,审判任务艰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扩大,承办法官迎难而上,及时召集当事人双方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在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后,逐一对受伤农民工的赔偿进行细心计算,使当事人双方都明白自己应当得到的赔偿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多番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共同坐在调解的谈判桌上,进行友好协商。在平衡了各方利益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7名受害人每人各得到赔偿款23多万元,并当场兑现。受害者及其家属非常满意,十分感谢法庭的热心服务,使他们在外打工举目无亲的情况下,合法权利得到保障。承办法官最后还对大家进行警示教育: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一定要充分注重交通安全,否则可能给自己及他人招来祸害。 (刘忠生 郭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