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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抢劫强奸再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1-08-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伯英 艳芳 晋雄) 十五年前因犯绑架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刘某,去年刑满释放后依然不思悔改,不务正业,过着游手好闲生活。今年6月,刘某再次作案,近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的刘某被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6月12日凌晨1时许,刘某驾驶一辆从租赁公司租来的轿车寻找作案目标,在城厢区霞林街道广化路发现单身女子小丽(化名),遂尾随其后。至小丽楼下时,刘某用电警棍威胁将其强行推进轿车,并用事先准备的衣服罩住其头部,再用透明胶带捆绑小丽的手脚,用遮挡车牌的迷彩布将其嘴巴堵住。随后,刘某将车开到偏僻处,在车上用电警棍等工具胁迫,强行与小丽发生性关系。事后,刘某驾车将小丽送回租住处附近,还将其包内的现金、手机、相机等抢走后逃离,后来,刘某以31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给一家手机店。警方于6月17日在刘某租住地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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