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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毒品后大悦遂邀请好友见面 青年男子“以毒会友”获刑
【发布日期:2011-09-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美妹】

    一名来自仙游县的青年男子陈力邀请同乡好友到莆田市区见面,并在其登记入住的酒店内拿出新买的毒品和自制的吸毒工具共同吸食毒品,不料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记者从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名男子因此获刑八个月。
    2010年9月5日,陈力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城厢区霞林街道的一间宾馆开了房间。当时陈力新买到毒品,心情大悦,不禁想到同乡好友刘三,陈力知道刘三也“好这口”,于是打电话邀请刘三到市区见面。同年9月5日至25日,陈力用锡纸、矿泉水瓶等自制吸毒工具,并且两次容留刘三在该房间内进行吸食毒品。
    9月26日,二人照常相约在该宾馆房间内吸毒,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当场抓获陈力、刘三两人,并查获自制吸毒工具。经对陈力、刘三的尿液进行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剂现场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陈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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