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清网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清网率”全省排名第五
【发布日期:2011-10-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秋洪 星舟) 今年国庆期间,城厢公安分局吴金国局长亲自带领刑侦大队民警前往上海抓获潜逃7年的故意杀人逃犯杨某东;秀屿公安分局派出6个追捕组出省追逃,抓获逃犯24名;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三明将乐抓获全省十大要犯、潜逃13年的杀人逃犯杨某泳、在广东惠州抓获潜逃17年的持枪杀人逃犯梁某新。 今年5月26日,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近期,经过全市公安机关及全体民警的努力,本次行动得到深入推进,取得显著的战果。截至10月12日,全市公安机关“清网率”达55.8%,在全省排名第5。其中,秀屿分局“清网率”达66.1%,提前3个月完成省厅确定的年底前“清网率”达60%的阶段性目标。该分局南日派出所抓获逃犯16名,其中本所上网的14名在逃人员全部归案,“清网率”首家达100%。 各级公安机关把“清网行动”摆在重要位置,由“一把手”亲自抓,副市长、公安局长卢炳椿多次对“清网行动”做出指示。市公安局采取每日一通报、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的形式,全力推进“清网行动”的深入开展。9月19日,市公安局又出台《深入推进“清网行动”奖惩办法》。《办法》在奖励上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举,既有对群众举报进行奖励,也有对公安民警追逃成效进行奖励;在惩处上主要对工作消极懈怠的民警实施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实时职务悬挂,专职追逃工作等。《办法》的出台不仅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积极参与网上追逃的工作热情,也积极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线索。《办法》规定:群众举报本市网上在逃人员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并抓获的,属一般逃犯的每名奖励1000元;属命案逃犯每名奖励3000元;属厅挂牌、督捕和部通缉、督捕的重大影响的网上逃犯每名分别奖励3000元和5000元。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主动出击、专案追捕和上门规劝、敦促投案相结合等方式,强力推进“清网行动”。特别是国庆长假期间,公安机关各单位、警种部门广大民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着力开展“节日追逃”,取得丰硕战果。国庆7天中,全市公安机关就抓获逃犯49名,清网率上升了近3个百分点,在抓获重点逃犯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其中,仙游县局派出追捕组到内蒙古,核查证实正在浙江省某监狱服刑的唐某川即是仙游县局上网的潜逃12年的公安部督捕故意杀人逃犯鄢某龙;荔城分局抓获安徽宿州警方上网、潜逃16年的抢劫杀人逃犯窦道某;涵江分局规劝江西籍的故意杀人逃犯汤某太于10月6日投案,动员潜逃10年的命案逃犯陈某新投案,在山西太原抓获省公安厅督捕命案逃犯王某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浙江嘉兴抓获潜逃7年的合同诈骗百万元的逃犯陈某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10月5日在吉林长春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逃犯郑某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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