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仙游县公安局接到仙游县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仙游县健民门诊部老板林某未获得有关部门许可指使妇产科医生蔡某于2012年1月31日至2月7日间在该门诊部为7名孕妇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案件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治安管理大队对该案进行审核并开展侦查,治安管理大队分别于2月9日、2月10日依法对健民门诊部医务人员蔡某和法人代表林某传唤审查。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林某供述了非法为孕妇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犯罪事实。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于2001年独资经营仙游县健民门诊部,属个体医疗结构,没有取得计生部门颁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没有施行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的资质。为牟取利益,2011年9月间,林某向外地药商购买一批打胎药和催产针剂(按规定该门诊部不能使用此类药品)后,不敢公开放在药房,将这些药品存放在三楼的B超室。药品购到后,林某即在互联网QQ医群网发出招聘妇产科医生的招聘广告。2011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蔡某从互联网QQ医群网得到应聘信息后,通过电话联系应聘到该门诊部任妇产科医生。应聘后,蔡某没有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即上岗。林某也未获得有关部门许可,指使蔡某除看妇科疾病外,可以暗地里施行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并约定蔡某施行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的手术费中提取3%作为额外报酬。 为逃避有关部门的检查,林某暗示蔡某在出具处方时不能公开体现施行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的字眼,让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的项目分化为同等收费档次的宫颈糜烂修复术等可以合法开展的手术项目。蔡某对孕妇要求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没有验证孕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终止妊娠证明材料。检查后出具检查单,然后进行B超检查,蔡某根据B超检查结果,由孕妇在B超报告单上写下“孩子不要,要求打掉”的字样并签名,同时要求孕妇在负压吸宫、钳刮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而后开出打胎药当场指导服药方法,孕妇服用打胎药后一到三天再到门诊部施行负压吸宫、钳刮手术(俗称清宫手术)。林某每天晚上到药房结帐时都将有关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的处方收走并销毁。 2012年2月5日,一怀孕六个月的孕妇瞒着家人在该门诊部施行引产手术后被家人知道,其家人告发到县计生局。2月7日,仙游县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该门诊部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40多盒打胎药、催产针剂以及部分孕妇的B超报告单和手术知情同意书。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林某均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