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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私章纸上盖 借条真假法院判
【发布日期:2012-03-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颜敏珊】
    晚报讯  一张没有任何技术处理的公司便用笺,盖上两个鲜红的印章,内容写着向某人借现金5万多元的借条,借款人称这借条是假的,而被借款人称自己的钱确实被借走,要求借款人按要求归还本息。在没有任何旁证的情况下,借款人该不该还款呢?近日仙游法院接到一起这样的经济纠纷。
    据介绍,近日仙游法院接到仙游郑先生提交的一纸诉状,并附上一条借条,该借条70多字写着:今向仙游郑XX借现金人民币5万元,月利息按一分计算,如到时本公司没有及时还款,由黄XX个人偿还。落款为仙游某食品公司,时间为2007年。郑先生要求法院按借条的合同规定,请求某食品公司及黄某及时将本息归还郑先生。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时,在向某食品公司负责人及黄先生调查时,某食品公司和黄先生一直宣称郑先生提供的借条上黄先生的印章和某食品公司公章系原告伪造,要求追究郑先生的伪造之罪。
    那么借条的印章是否伪造?仙游法院立即调取某食品公司在工商局的企业登记材料和被告黄先生所启用的私章的材料原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是借条印章与食品公司企业公章和黄先生印章系同一枚印章。由于某食品公司及黄先生不能提供其他能证明郑先生造假的证据,而且又不能鉴定借条上的内容所书写的时间与借条上盖有被告某食品公司、黄先生的印章的盖印时间是否一致或两者形成的前后间隔时间差别,便无法形成结论。仙游法院依法判决某食品公司和黄先生要偿还郑先生的债务。昨日在仙游法院调解下,二被告归还郑先生的5万多元的本息。
    仙游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法律讲究证据事实,此纠纷案件中,两被告一直称借条是郑先生伪造,但因没有证据可证明,所以借条合同规定受法律保护。经办法官提醒各私营企业切记要保管好公章和私章,以免在不经意间企业和经营者就成为债务人。印章是经营者在工商登记、税务处理、经营业务等经营管理中必备的,它直接关系着企业或者个人的行为效力,各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一定要管理好企业的各项印章,财务章、公章、法人私章等等,制定严格的各类印章管理规程。小小的印章有着大大的作用,更代表着严肃的行为责任,企业管理需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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