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0后”男子好吃懒做,想不劳而获,于是,盗取同事的笔记本电脑并且贱卖。最终,通过监控录像,其被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2岁的江西男子戴某在涵江的一家服装厂上班,该厂实行计件工资,如果一个月只能完成要求的数量,那只能拿到保底的一千来块钱工资。戴某好吃懒做,所以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花。一天,戴某去洗漱时,经过隔壁宿舍,发现隔壁的一个同事正在玩一台笔记本电脑,心里就开始“不平衡”了,觉得自己赚的钱花都不够,别人却还买笔记本电脑玩,于是产生了邪念。 2011年9月18日15时许,戴某来到员工宿舍,发现到处都没人,正是下手的好机会。于是他迅速回到自己的宿舍带上事先准备好的钳子,撬开隔壁宿舍房门锁后,盗走李某“联想牌” 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50元)。此后,戴某将该笔记本电脑以人民币1100元的价格出售给“小林”(身份不明,另案处理)。很快,李某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被盗,立即报警。次日,通过调查监控录像,李某很快辨认出戴某后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戴某的带领下追回被盗笔记本电脑,并已于同日归还李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