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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持刀砍人
男子一时冲动终获刑
【发布日期:2012-05-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雪贞】

  晚报讯 坐在一起喝酒,因为债务发生纠纷,男子一冲动就持刀砍人,近日,涵江法院对陈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10年12月4日中午12时许,陈某、李某和几个朋友在涵江区国欢镇林柄村一起喝酒。席间,李某想起陈某曾经向自己借的钱到现在还没还,于是,对正在喝酒的陈某讨要欠款,陈某坚决说自己没有借过钱。两个人越说生气,越吵越大声。在场的王某贵等人在一旁劝说,可是依然没用。
  过了一会,陈某觉得自己没面子,脑子一热,就冲到路旁的店内拿了一把菜刀朝李某砍去,因为李某和王某贵坐的太近,陈某误将王某贵的手砍伤。李某见状立即跑开,陈某持刀继续追。这时李某也在路边店内持一把刀与陈某对砍,李某的头部被砍伤,陈某的手也被李某砍伤。
  在场的人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经临床法医学鉴定,王某贵、李某的损伤程度分别属重伤、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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