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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男暴力求欢 烈女跳楼拒爱
【发布日期:2012-08-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颜敏珊) 一男子因不满前女友提出分手,为了重新挽回两人的感情,不惜采用暴力手段控制前女友, 要求复合两人的感情,但其女友烈性如火,拒绝前男友的要求,并跳楼以拒绝前男子的无理要求,结果跳楼受伤后还是继续遭到男友的暴打,日前,仙游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的纪某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赔偿受害人林某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107406.29元。
    爱情本来是你情我愿的事,强求的爱必定是不会幸福的。纪某和林某原本是初中同学,后来纪某在本地继续念高中,而林某去厦门读中专,并获得服装制作工的职业资格证书,于2011年11月开始实习了。纪某与林某相恋一段时间后,林某发现纪某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于是提出分手。而纪某却认为前女友肯定是外边有其他对象,才离开他的,于是企图通过不让她离开仙游来重新挽回失去的感情。
    2011年12月7日20时许,纪某到了前女友林某的二楼宿舍提出要复合,林某不愿并提出要去莆田,纪某便采用推搡、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将林某控制在房间内。约20多分钟后,林某实在受不了纪某的虐待,从二楼窗户直接跳到一楼路面,结果跳楼受伤倒地,纪某跑去将林某抱回宿舍。之后交谈中俩人意见还是不和,纪某又采用扇耳光等方式不让林某离开。22时许,纪某才离开现场。事后,林某向仙游警方报案,经仙游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林某的损伤属轻伤。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非法拘禁他人进行殴打,致一人跳楼造成轻伤,其行为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具有殴打情节,应予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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