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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村中过 村干部从中捞“油”
【发布日期:2012-12-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越劲松 朱莉)高速公路将经过村中,这让许多村民看到发展的商机,可一村干部却认为从中可以捞到好处,于是就收受村的贿赂帮他人谋取利益,结果东窗事发而落马,近日,仙游县榜头镇南溪村原村民副主任陈某因受贿罪被仙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追缴赃款4万元并上缴国库。
    据介绍,陈某是南溪村的一名村干部,曾经在2001年时陈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出狱后陈某本来因悔罪态度好,取得村民谅解后再次担任村干部。2011年沈海高速公路征用南溪村土地,许多村民从中看到高速公路将带来的发展商机和经济实惠,十分高兴。然而村干部陈某却认为这是一次捞财的机会,于是2011年7月间,陈某利用受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榜头路段指挥部委托处理本村村委会与被征用土地村民之间有关补偿款纠纷的职务便利,两次非法收受本村被征用土地村民所送共计4万元现金。
    法院认为,陈某利用其协助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榜头路段指挥部从事处理有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和积极退赃的情节,陈某虽犯有前科,但犯罪间隔时间长,且有悔改表现,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和帮教条件,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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