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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朋友怂恿去卖淫 为报复行凶伤人被捕
【发布日期:2013-06-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林希)一女子未满18周岁,却被人唆使去卖淫,因女子性烈而拒绝卖淫,可她没有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说法,而是纠集人员采用暴力手段报复唆使之人,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甲。
    2012年6月的一个晚上,杨某与其朋友郑某等人一起在郊尾玩乐,之后郑某叫杨某等人一起到郊尾车站去见一个姓苏的女子,接见苏某后才得知苏某欲让杨某、郑某等人去卖淫。杨某得知苏某的意思后断然拒绝这种违法行为,对苏某破口大骂,之后愤然离去。
    第二天,杨某接到另一朋友刘某的电话,刘某再次唆使杨某去卖淫,杨某认为这是刘某故意侮辱她,遂双方就争吵起来,之后双方约定去枫亭“解决问题”。杨某纠集其哥哥杨甲、郑某等9人带着镀锌管一起赴约到了枫亭,刘某则纠集了苏某、黄某带着砍刀到了约定的地点。一到现场,刘某的同伙黄某就拿着砍刀架在杨某等人的脖子上,出言挑衅,杨某一方9人中的三名男子趁乱逃跑。在场的女子就互殴起来,黄某遂拿起砍刀欲砍杨某,杨某的哥哥杨甲见状,就抢过黄某的砍刀,朝黄某砍了几刀。经鉴定,虽然杨某、刘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但黄某被砍的伤情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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