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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漏罪被押回重审
【发布日期:2013-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王金荣】

    晚报讯 近日,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在侦查中发现已在闽江监狱服刑的罪犯林某金(男,33岁,大田县人,因诈骗罪于2011年8月3日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刑十一年六个月)涉嫌2010年在荔城镇海街道街道鞋材市场实施一起诈骗案,遂派侦察员前往闽江监狱对其提押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其于2010年3月20日,在荔城镇海街道鞋材市场以一部丰田轿车相抵押借债且支付高额利息为幌子,诈骗走一鞋材店业主黄某涵8万元钱。现罪犯林某金已押回莆田某看守所羁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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