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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猥亵强奸学生 “猥亵师”被判重刑
【发布日期:2013-09-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陈飞鹏)昨日记者获悉,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因猥亵强奸学生的仙游某小学老师被判刑,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对败坏师德、猥亵强奸未满十岁女童的色魔教师肖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肖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查,2012年上半年至2012年11月份期间,被告人肖某利用其在仙游县某小学担任受害人小月(化名,女,2004年6月出生)课任教师职务之便,为满足其淫欲,以帮助批改作业为由,多次将小月叫到其教工宿舍楼自己的宿舍内,对小月进行猥亵。2012年11月份起至2013年4月1日期间,肖某以相同的作案手段,对小月实施奸淫,并威胁小月不能告诉家人。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肖某处扣押了作案工具人体润滑剂两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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