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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暴朋友女儿 百般抵赖终被判刑入狱
【发布日期:2013-12-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秋洪 海洲) 到朋友家串门时,见只有其女儿一人在家,遂强行将其奸淫,近日,法院判定该男子犯强奸罪。
    家住山亭镇西埔口的郭某林和家住东埔镇的吴某珍本是和和睦睦的朋友关系,但吴某珍万万想不到,自己的朋友竟是一条披着羊皮的狼。2012年3月的一天上午,郭某林如同往日到吴某珍家串门,发现只有吴某的女儿陈某一人在家。54岁的郭某林竟对年幼的陈某心生歹念,不顾可怜的陈某极力反抗,强行将其奸淫。事后,郭某林威胁陈某不可将此事告诉他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吴某珍发现自己的女儿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学习成绩也直线下滑,但依旧没发现这万恶的事实。直到陈某的妊娠反应加剧,肚子渐渐变大,吴某珍才发现事情的蹊跷。经过百般追问,陈某终于告诉母亲自己被郭某林强奸的事实。2012年9月,吴某珍痛苦地带着陈某做了流产手术。
    郭某林发现恶行败露后,并未感到内疚和后悔,却是百般狡辩和抵赖。但事实甚于雄辩,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一审判决上诉后,2013年12月终被法院判定维持强奸罪定罪不变,等待他的也将是冰冷的监狱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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