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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集中整治远光灯专项行动 一个月查处3600起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詹望月】

    滥用远光灯对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构成不小的威胁,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记者昨从市公安局获悉,近一个月时间内,我市警方共查处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3600多起。经整治,我市车主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现象由活动前的约70%左右大幅下降为20%左右。
    车辆配备远光灯,是为了在照明条件极差的情况下使用,让驾驶者提前看清前方的道路状况,及早做出判断和处理。但是,城市的街道一般都有路灯,在很多情况下根本没有开远光灯照明的必要。即便照明条件不好,但是在车流量大、来往车辆频繁的路段,远光灯照射范围太大,光线过强,滥用远光灯极易形成安全威胁。
    据悉,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会使对面车辆司机产生眩晕,形成局部‘盲区’,无法看清路面车辆情况,容易发生交通意外。尤其,大型货车、越野车等车体较大的车辆更需要正确使用。因为车体较大的车辆远光灯正射在对面车辆司机眼部。据我市警方透露,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是我市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据统计,城区夜间交通事故有30%以上是违规使用远光灯导致。
    交警部门相关人员表示,远光灯的唯一合法使用条件,只有在道路无其他照明设备,且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对面有车开来、离前面同方向的车距离较近、路上已有足够的照明度、进入交通繁忙的街道时,也应立即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
    2013年11月28日始至当年底,市公安局交警机动特勤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远光灯专项行动。机动特勤大队采取机动巡查和不定时设卡盘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区内主要道路夜间行驶的车辆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治理,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经过一个月的宣传教育和上路整治,机动特勤大队共查处违法使用远光灯3600多起。目前,莆田市区各主干道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的情况明显减少。经测算,此类交通违法现象由活动开展之前的70%左右大幅下降为20%左右,有力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据悉,市公安局将继续把整治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活动延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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