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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养生会所擅自留宿被取缔
【发布日期:2014-01-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王金标 许秋洪】
 
    晚报讯 30岁的仙游县度尾镇陈某(男)于2013年1月开始在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经营某养生会所,为增加收人,凌晨2时之后,仍在养生会所留宿休息人员,每人次不低于10元。至案发,非法获利30000多元。日前,仙游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决定: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留宿功能的该会所予以取缔,对业主陈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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