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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美桑:勤学专研 以身作则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姚美桑,男,汉族,籍贯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1965年9月出生,1988年9月入伍,1992年7月入党,大专文化,二级警督警衔,现任莆田市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教导员、党支部书记。
    姚美桑同志能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公安机关八大纪律十项注意》、《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能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一切权利来自人民的宗旨意识,在队伍管理工作中,姚美桑教导员坚持政治强警、思想建警、从优待警等,推进本所思想政治工作推上新台账。在执法工作中,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在所有的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
    在自身为警清廉、廉政勤政的基础上,姚美桑教导员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鼓舞人、倡导人,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索贿受贿等一切不正之风,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民警尊重的教导员。始终把继承和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作为建警带队的支柱和源泉,坚持常教育,严要求,严格管理和约束亲属及派出所民警,以自身的廉洁奉公意识和行为,带动他们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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