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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规范暂扣拖移车辆管理
【发布日期:2014-03-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钱碧云) 3月4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各媒体记者20多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通报了我市公安局近期部署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范公安机关暂扣(拖移)停车场管理”两项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挂牌成立的相关情况。
    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先在荔城、城厢开展试点工作,其实施步骤为:2月20日至3月1日为摸底登记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暂扣(拖移)车辆管理,市公安局已制定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暂扣(拖移)车辆工作由各公安分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与拖车公司、停车场业主签订租赁协议,实行收费包干;交通违法车辆的暂扣(拖移)停放一律免费,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肇事车辆的拖移费用由当事人直接与承租方结算,承租方必须公开收费标准并告知当事人;停车场承租方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防止车辆内物品配件丢失和车身受损;暂扣(拖移)车辆过程中和停放期间发生问题的,一律由承租方承担损失。各公安分局要加强对拖车公司和租赁停车场的各项制度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
    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是经省、市编委批复同意,于2014年3月1日成立的,北岸公安分局下辖忠门、东埔、湄洲3个行政派出所和东吴、山亭、湄洲3个边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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