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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警方“剑盾3号”行动缉捕双成效
【发布日期:2014-09-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肖国成 吴丽钦】
    近日,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基层派出所执行“剑盾3号”行动中,坚持不懈地加大经济案件的侦办、缉捕力度,从而成功敦促规劝一名出逃香港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沈某治投案自首,另一侦办的“魏某某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也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据悉,2007年5月份,沈某治伙同沈某勇、陈某忠(已另案处理)采用虚假出资的手段检验证书,编造计划性投资、意向性合资,致使荔城区一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合资办厂协议,使该厂的财产被登记到沈某治的名下,并以该厂的名义对外借款人民币285万,用于其它经营活动,案发后,民警侦查发现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治(女、1966年2月出生,原籍系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人)已逃匿至境外。
    “剑盾3号”专项行动展开之后,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组织追逃、研判,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既结合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又对持有香港居民身份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治展开强大的规劝攻势,多次走访犯罪嫌疑人沈某治家属、村干部、社会关系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因势利导,施加强大压力,迫使其放弃侥幸心理,最终敦促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治入境投案自首。这也是荔城警方今年成功敦促和规劝境外在逃人员入境投案自首的第一例。
    专项行动捷报传,“双管齐下”双成效。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上报侦办的经济案件大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成效和特点,其中“魏某某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也被列为2014年公安部深化“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工作”督办案件。
    据悉,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于今年2月26日在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东坝村塘东捣毁一家生产假冒品牌运动鞋工厂,查封制鞋生产线两条后,办案民警循线深挖查获到该工厂秘密设置在荔城区新度镇东郊村的一仓库,起获假冒耐克运动鞋9800双。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闻风而逃,时过三月,魏某某仍被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抓获归案。魏某某如实交待了其自2013年1月起将自家民房改造成厂房,引进了针车等生产线,雇佣员工,从事生产假冒耐克运动鞋,批发给市场和广州等地的售假商户,涉案金额达15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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