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秀屿公安分局民警在笏石镇许某和黄某生产豆芽的作坊内查获半成品绿豆芽1107.5公斤、黄豆芽381公斤、AB粉250克、赤霉酸9包、特效绿豆芽激素4650克。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许某和黄某批准逮捕。 去年12月初,笏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走访活动中发现,笏石市场的菜农销售的豆芽菜个头粗大,外表白净,且多数没有须根。经调查走访一些菜农,菜农反映有些豆芽可能添加一些药剂。民警了解到在菜市场销售豆芽菜的是笏石镇的黄某。2014年12月11日,民警对黄某家中进行现场抽检,在现场发现有几千斤的半成品豆芽菜,一袋无根豆芽素(是一种激素类农药)和AB粉。 原来,2012年年初至2014年年底,许某和儿媳妇黄某为了生产的豆芽卖相更好、销量更好,在明知AB粉、赤霉酸、特效绿豆芽激素是国家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长期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并将“毒豆芽”销往市场。 民警提示:判别食品优劣,相当重要的是靠人的感官识别,市民在购买食品的过程中要学会“七字法”:防“艳、白、反、长、低、小、散”。一防“艳”,对于颜色过于艳丽的食品要提防;二防“白”,凡是食品中呈现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等化学品的危害;三防“反”,就是反自然生长的食物,无根的豆芽菜、快速催大的“快大鸡”等等,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四防“长”,即保质期过长的食品;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六防“低”,就是价格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