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黄朝鹏)2015年除夕夜前夕,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看守所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林某对自已一时疏忽而所引发的森林大火而悔恨不已。 2015年2月10日早上8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带着柴刀,锄头到榜头镇后坑村自己所承包的旱田割“节芒”等杂草,准备整理后种植珍贵红木花梨树。当天中午约12点许林某在田中休息,期间吸了一支烟,吸完烟后,就随手将烟蒂扔在田中的枯草中,尔后继续到附近的田头挖“节芒头”。大概过了10分钟左右,林某发现刚才扔烟蒂的地方着火了,于是急忙用柴刀劈了一支树枝进行扑火,但冬季杂草干枯,当时风势又大,火随风势继快速的蔓延至附近的山上,从而引起附近的森林大火。 火灾发生后,镇、村干部及时组织附近的的干部、群众一百多人山上扑火,经过7个多小时的不间断努力,森林大火终于在当天夜里8时许被全部扑灭。经仙游县森林防火指挥办鉴定,本次火灾过火总面积达263亩,受害有林地面积202亩,总计造成损失72020元,其中直接林木损失525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