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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检察院开展执行类案件监督工作获成效
【发布日期:2015-04-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曾俊龙】

  “工资已经被裁定足额提取完毕了,为什么现在又来扣我的工资?”在仙游县某单位工作的陈某向介入该起执行案件的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如是反映。
  2014年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分阶段开展全县公职人员欠缴贷款专项清理活动,不仅促使绝大多数公职人员如约还款,还发现了三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经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该单位已经按通知要求每月代扣被执行人工资,但法院由于更换办案人等原因,没有及时提取该笔代扣款项,因此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因未收到执行款而持续计算该笔贷款的利息和罚息的问题。如法院2011年6月30日向仙游县某局送达协助提取被执行人陈某的工资收入每月1100元的通知书,该局自2011年7月起每月代扣其工资1100元,但法院直至2014年10月都未提取该笔工资,导致申请执行人未能及时收到执行款项、被执行人陈某仍以全案欠款计算贷款利息、罚息,增加履行义务的负担。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2015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意见》的要求,对该三起案件不再以个案监督方式纠正,而是结合其他程序性问题一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推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目前,法院已采纳检察建议对上述问题进行清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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