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柳敏敏) 5名青年人为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联手用挂有假车牌的货车外出拉一车价值70多万元的货物,在途中甩掉跟车货主后,独自将车上货物低价变卖,之后携赃款到武夷山游山玩水。近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甲被判刑。 据悉,1996年11月初,黄某甲伙同同案人黄某乙、林某某、曾某某、张某某(均已判刑)平时好吃懒做,可看到周边一些人先后致富起来,心里也痒痒的,整天做“一夜暴富”的“梦想”。五人讨论策划后,决定假借运输货物为名,途中私吞货物进行诈骗。 同年11月7日,由同案人林某某、曾某某、张某某驾驶悬挂假车牌的货车,窜至浙江省桐乡市某托运处,由同案人曾某某与张某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件与被害人吴某某签订了货物承运协议书,承运价值70多万人民币的羊毛衫前往福建漳州。途经福州地段时,同案人林某某、曾某某、张某某以车坏为借口停车,骗跟车货主吴某某下车后将其甩掉,最后把货物运回仙游进行藏匿。之后,黄某甲等人以16万元人民币将该批货物卖给同案人陈某某(已判刑)进行销赃。 得到赃款后,黄某甲便与同案人黄某乙,林某某、曾某某、张某某携赃款前往武夷山游玩挥霍。 1999年11月底,黄某甲等人诈骗案件被仙游警方侦破,最后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黄某甲一直潜逃。在潜逃期间,因其内心惶恐、惴惴不安。2011年9月,在公安局进行“法网行动中”专项活动时,其主动到公安局投案。黄某甲在归案后,同日便被转为取保候审。2011年10月,黄某甲因害怕即将到来的牢狱之灾,便在案件移送至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再次潜逃。2014年12月,其最终被仙游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甲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