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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区交通违法将无处遁行
我市交警部门成立追查小分队,根据视频锁定相关人员和车辆
【发布日期:2015-06-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江星舟】
6月1日,我市城区25个主要交通路口高清视频探头启用。当天,市交警支队也依托这个视频监控,在中心城区开展逆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整治。
  随着交通信息化警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目前中心城区已具备应用视频监控事中或事后采集追查动态显见性交通违法的功能。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城区道路交通的各类“顽疾”,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水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6月1日起,充分依托交警支队、交警大队交通视频监控平台,在中心城区开展逆道行驶、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其他县区各城区也要开展相关整治。
  此次整治主要有对机动车逆道行驶、闯红灯、加塞、越线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规定、假牌、套牌、无牌车辆,二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按规定掉头、超员、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个别路段夜间飙车,及非机动车、行人由视频监控可追查的动态交通违法。通过采取交通视频监控回放巡查,跟踪追查并采集锁定动态交通违法,及执勤民警根据视频提供的证据进行事后追踪追查等全新管理模式,彻底解决过去容易逃避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的逆道行驶、闯红灯、加塞等交通违法,让交通参与者切身感受到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行。
  各交警监控中心要培训一批业务熟悉、手法熟练的“查找手”,每天对已投入使用的25个高清视频监控进行全时段回放、巡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有合法车牌的,立即采集并锁定证据;无牌、假牌、套牌或看不清车牌的,要结合治安监控,一路跟踪至其到达地,或倒追至其出发地,尽可能锁定违法嫌疑人居住处或工作单位。
  有合法车牌的车辆违法行为,“查找手”固定证据后,交由监控中心值班民警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当事人有异议的,可提供相关视频证据予以证实。各交警大队要成立若干支追查小分队,日常在城区主要道路开展巡逻,接到监控中心的指令后,对需要追踪的违法车辆,及时赶到违法行为人的居住处或工作单位,根据视频提供的车辆和和违法行为人特征开展侦查,锁定违法行为人和违法车辆,依法处罚,存在异议的,可提供相关视频进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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