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
9月1日起中心城区专项整治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5-09-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林少甫】

  近几年的交通事故数据显示,摩托车、电动车及助力车等闯红灯、逆行、超员、超速、不戴头盔以及在快速车道混行等行为引发了80%以上的交通亡人事故,成为交通事故第一杀手!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7月以来我市公安交警运用视频跟踪与便衣查纠相结合的新型技战重拳打击“摩的”违法乱象,经过2个月的整治,中心城区载客“摩的”受到极大震慑,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摩的”的交通事故有所下降。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从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普通市民的摩托车、电动车及助力车进行专项整治,继续采用路面执法与事后处罚相结合、视频跟踪与便衣查纠相结合的全国独创的技战法,严肃治理上述车辆的违法乱象。专项整治大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1日至30日,集中宣传造势,对不戴头盔、不按道行驶等轻微违法行为和行人闯红灯以劝导、教育为主;第二阶段,10月1日起至年底,集中整治,对摩托车、电动车及助力车等闯红灯、逆行、超员、超速、不戴头盔以及在快速车道混行等违法行为和行人闯红灯进行严查严处。
  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公安网上建立了违法数据库,多次违法将给予行政警告乃至更严重的处罚,影响个人信用、购房贷款等,公务人员违法还与其单位的文明单位评比相关。在此,希望所有的市民告别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为所有人的平安、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一份力量。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