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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凡人义举” 共创平安文明
——荔城表彰2015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传递社会正能量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肖国成 俞荔群 黄丽芬】

    10月23日,由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协同中共荔城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区见义勇为协会组织了6个镇街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各派出所见义勇为联络员及2015年度3名见义勇为表彰对象,举行了一场既隆重又简朴的表彰会议。
    会上,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一以贯之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性灾害事故作斗争,把见义勇为的事业发扬光大,与广大群众更加自觉地投身“平安荔城”建设。
    荔城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荔城公安分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主任庄国辉为对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了确认证书,就下一步全区的见义勇为上报与确认相关事宜提出了“思想要重视、职责要明确、调查要及时、业务要熟悉”的要求,大力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人自觉加入见义勇为行列,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荔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区见义勇为协会会长林敏首为3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朱启明、林国新、钱奕龙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一等奖励金5000元、二等奖励金4000元、三等奖励金3000元,并强调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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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19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家住荔城区黄石镇金山村90多岁高龄老人朱启明在路过第二组村民徐祖永家门口时,发现有个8岁小女孩在离沟岸有1丈左右的水中忽沉忽隐忽现,毫不犹豫跳入河沟,淌着齐胸的沟水把小女孩救起。
    ●2014年12月29日中午13时20分许,林国新在荔城区西洙村河道桥头附近施工工地开挖掘机,听到附近河边有呼救声,急忙赶到现场,看见河中有一名妇女在水中挣扎,便跳入水中,将落水妇女拉到岸边,后在周边群众的配合帮助下,成功把落水妇女救上岸。
    ●2013年1月12日凌晨3时许,租住在荔城区西天尾镇南少林路钱奕龙家二楼的李某某(女)与陈某某(男)发生矛盾,陈某某持刀将李某某及其儿子杨某伤害,钱奕龙抱住陈某某并推出门外,制止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继续伤害的可能,之后钱奕龙将受伤的李某某及其儿子杨某(经鉴定二人均轻伤)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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