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
网上相识后利用双方的感情男子介绍女友去卖淫
【发布日期:2015-11-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王金标】

    泉州女子蔡某燕,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福建周宁籍男子陈某贵,在骗取蔡某燕信任后先同居,再利用感情介绍卖淫。日前,经检察机关批准,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贵执行逮捕。同时对另三名涉嫌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林某俤、吴某金、潘某尧执行逮捕。
    2015年10月1日上午,枫亭派出所接到一匿名电话报案称:其妹蔡某燕(22岁,泉州市泉港区人)被网友介绍在仙游枫亭卖淫,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后,该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与报案人和受害人接头,在受害人的配合下,民警在枫亭南大门附近一出祖房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贵抓获。
    原来,在泉州市泉港区涂岭一超市上班的蔡某燕于2015年5月间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陈某贵,陈自我介绍跟朋友在仙游枫亭合伙经营一理发店。双方聊有一星期后,陈某贵约蔡某燕在枫亭街南洋超市见面。涉世未深的蔡某燕从泉州涂岭赶到枫亭与陈某贵约会,傍晚,在陈某贵的租房内,两人吃晚餐并喝酒,当晚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之后,陈某贵以帮蔡某燕在枫亭介绍工作为由,叫蔡某燕辞去超市的工作,蔡某燕信以为真,就跟随陈某贵在枫亭,先是跟陈某贵自称的一位大嫂在酒店内陪酒,后又介绍到枫亭林某某经营的会所内从事性交易。在该会所上班一段时间后,蔡某燕与另一女子发生矛盾,陈某贵又介绍受害人蔡某燕到枫亭镇开发区一足浴店内卖淫,所赚的钱全部交给陈某贵保管,陈某贵平时的开支都是靠蔡某燕从事性交易赚来的钱。
    在查清基本案情后,该所又在南大门一会所将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随后,民警对某足浴进行检查,当场抓获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金、潘某尧及另一名卖淫的女子兰某香。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贵、林某某、吴某金、潘某尧对介绍、留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让不讳。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