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社区民警朱警官的热心帮助,找回了手机,虽说手机一部价值五六千元钱,但手机中的许多信息资料更值钱啊······”12月7日上午,荔城区北高镇竹庄村的翁某在村干部的带领下,一同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 寻回失物”的锦旗送至荔城公安分局派高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朱警官的手上,一边表示感谢,一边接连说道。 12月3日晚,翁某芳在亲戚家应酬喜宴间,流星赶月般地与亲友喝出了“高潮”,宴罢便回家大睡,到第二天醒来时,想看看昨晚自己手机中的通讯和信息情况,一时找不到手机的翁某,不仅急得满头是汗 而且惊醒了许多,特别是想到一部手机丢了倒是小事,但是里面的通讯录和许多商务往来信息是极其重要的。翁某芳带着懊悔及复杂的心情向北高派出所报警。 社区民警朱警官接到求助后,一边着手展开调查,一边查看视频监控。当朱警官详细询问翁某认直回忆一些细节时,翁某自己无法讲清手机时到底是喝喜宴上或是回去的路上不慎遗失的,但有关亲友证实并确认的是翁某是带着手机去喝喜宴的。 社区民警朱警官调取视频监控和进一步调查范围,发现当晚翁某在回去的路上时,双手空着,衣服平整,口袋并无任何放置苹果6s手机的痕迹,断定翁某应是在喜宴上遗失手机。 调查范围进一步缩小与确定后,朱警官又多次回放监控视频,惊喜地发现喜宴尚在一半阶段时,有一位身穿运动裤的男孩不但突然离席,其匆忙的形迹与身着的裤子口袋处有放置大型手机的折痕。 朱警官很快与翁某一起找到该男孩林某。林某在朱警官询问下,立时神色紧张,闪烁其词,矢口否认自己没有“拿”手机。随后,朱警官循循善诱,耐心讲解“拿与偷的法律界限、侵占他人财物”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最终,林某承认自己拿走了醉意朦胧之时的翁某的放在旁边的手机,并趁酒席上人多嚣闹时离席,及反省自己一时贪心占有苹果6s手机的过错行为。 考虑到林某年纪尚幼,朱警官与林某家长即时沟通,要求进一步做好林某的思想教育,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并将苹果手机归还原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