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不起诉案件
【发布日期:2016-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明尾 于岚】
晚报讯 近日,秀屿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师某阳故意伤害一案召开不诉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有该院聘请的廉政监督员、监察科干警等组成的听证员、公诉承办人、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会的代表。 听证员充分听取了公诉承办人对案情的简要介绍和处理以及,并详细的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以及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会的代表的相关情况;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会的代表也对案件各自发表了看法和意见。鉴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因口角纠纷导致故意伤害,系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并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对因口角、经济纠纷等案件适用不诉的缓刑政策,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人师某阳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听证员还就该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法制教育,要求双方要增强法制观念,互相谅解,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这是2016年以来,秀屿区第一起拟做不起诉的案件试行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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